机关其他信息 | 顺河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中心举报指南
来源:顺河回族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1-23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源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事项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顺河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请寄: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环北路38号顺河回族区纪委信访室

2.来访请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环北路38号顺河回族区纪委一楼信访接待中心

3.举报电话:(0371)23388630

4.网上举报网址:http://henan.12388.gov.cn/kaifeng/shunhehuizuqu

、举报材料要求和书写格式

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内容详实。

格式:举报材料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书写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第二部分书写被举报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如发生的时间、地点、知情人及联系电话,并列明书证、物证或人证等证据材料;如果被举报人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分项逐条陈述。第三部分书写举报人向其他部门反映的举报过程和处理情况,及此次举报的具体要求,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有多个被举报人且问题不交叉的,应单独逐个举报,举报材料原则上一人一件。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基本程序

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渠道提出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后,接到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被反映人的级别(职级)及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确定由本级受理或者转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线索,经过初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对检举控告反映的问题做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将处理结果告知实名举报人,听取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