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金城街道办事处,集聚区)、纪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县委各部委办,纪委各驻杞扶贫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近期,为进一步强化对全县扶贫领域责任主体的监督,护航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县纪委监委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为强化震慑,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决定将其中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柿园乡李胡楼村党支部书记张占军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张占军在担任柿园乡李胡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2年违规为其弟媳张某英申请办理危房改造,致使张某英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4600元;2013年又违规为其叔叔张某居申请办理了危房改造,致使张某居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0600元。2019年6月,张占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阳堌镇中了城西村党支部书记李明伟克扣危房补助款问题
李明伟在担任阳堌镇中了城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2年在为中了城西村李某新申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李明伟将李某新9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取出,其中2000元用于偿还李某新欠李明伟的肥料款,剩余7500元李明伟占为己有。李明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李明伟受到撤职处分。
三、裴村店乡鹿台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传彬索要、骗取五保金和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
刘传彬在担任裴村店乡鹿台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5年在为本村村民贺某增申请办理五保待遇时,刘传彬向其索要现金2000元,贺某增通过其侄子贺某永送给刘传彬现金2000元;2016年在为本村村民贺某星申请办理五保待遇时,刘传彬向其索要现金2000元,贺某星通过其侄子贺某卫送给刘传彬现金2000元;2011年8月在为本村村民郝某营、潘某云的孩子办理户籍入户手续时,郝某营送给刘传彬现金2000元,刘传彬帮助办理了入户手续;2016年鹿台岗村村民贺某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申请到位后,按规定应建房屋面积60平方米,实建房屋140平方米,超建80平方米,刘传彬作为村委验收人员,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违规签字。刘传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刘传彬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四、泥沟乡张大夫寨村原支部委员张相林骗取国家棉花补贴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张相林利用其担任泥沟乡张大夫寨村村文书的职务便利,2013年以本人和徐某荣、张某雨、赵某国的名字虚报棉花种植地亩数590.9亩,骗取国家棉花补贴资金8863.5元;2014年以本人和张某洲、王某兰、张某雨、徐某荣、王某荣的名字虚报棉花种植地亩数17亩,骗取国家棉花补贴资金2312元。2019年7月,张相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所得11175.5元违纪款被追缴。
当前,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进入关键的攻坚期,但是,仍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肆意妄为,顶风违纪,滥用手中职权侵蚀扶贫领域奶酪,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范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査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打贏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杞县纪委
杞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