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集聚区)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县委各部委办,各驻杞扶贫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镜鉴作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进一步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李巍巍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李巍巍在担任杞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期间,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在押人员李某的姐姐为让李巍巍对其弟弟予以照顾,先后分四次送给李巍巍礼金4000元及香烟两条。李巍巍将上述礼金及物品,用于了个人消费;2019年春节后,李巍巍告知在押人员李某的姐姐,因其弟弟可能会被换押的消息后,李某的姐姐又送给李巍巍现金5000元让其协调此事,李巍巍将此钱收下。后因此事未协调成功,李某的姐姐找到李巍巍索要上述5000元。李巍巍将5000元退还给当事人。2019年8月,李巍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二、葛岗镇卫生院防疫股副股长高威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高威在担任葛岗镇卫生院防疫股副股长期间,2016年6月,高威借其妻子去世三周年之际,通知被管理对象葛岗镇各村村医,并收受各村村医礼金1万元。高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高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三、葛岗镇东空村党支部书记胡同进违规发放各项补助问题
胡同进在担任葛岗镇东空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12月村委会选举期间,为村民代表发放生活补助950元;2015年2月,发放治安巡逻补助2000元;2015年2月,发放老干部补助2400元;2017年5月,发放计划生育生活补助2600元。胡同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7月,胡同进受到撤销职务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四、平城乡于寨村党支部书记于芳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于芳启在担任平城乡于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4年,村民张某霞托于芳启为儿子上户口时,送给于芳启现金200元;2007年,村民韩某升托于芳启给儿子上户口时,送给于芳启香烟一条、白酒一件;2013年,村民于某托于芳启为女儿上户口时,送给于芳启香烟两条;2015年,村民李某托于芳启为女儿上户口时,送给于芳启现金200元。以上款物于芳启均用于个人消费。于芳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于芳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官庄乡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世松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
李世松在担任官庄乡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9年,李世松在为本村村民李某彬、李某俭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奖励补助期间,以收取办理费为由,到两人家中每人索要900元费用,用于个人支出;2013年李世松在本村村民李某营建房期间,以李某营违规建房为由,收取李某营300元费用,用于其个人支出。2015年李世松在为李某一办理五保补助过程中,收取李某一好处费600元及香烟一条据为己有。李世松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李世松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
元旦、春节将至,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净化思想,敬畏纪律,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查摆存在的“四风”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把问题排查、整改纠正做实做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露头就打、决不姑息。
中共杞县纪委
杞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