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也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节日期间警示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现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杞县水利局原局长张营忠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中秋节,张营忠收受他人赠送“10年红花郎”牌白酒一件、中华烟两条,价值3500元。此外,张营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张营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杞县公安局邢口派出所协警何永涛违规收送他人礼品及财物问题。2015年,群众肖某军找到何永涛,请其帮忙协调肖某军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何永涛收受肖某军5100元用于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后何永涛用肖某军送其的5100元购买两箱白酒(价值约2000元)送与他人协调事宜,请客吃饭花费约1000元,剩余约2000元何永涛用于个人消费。2021年6月,何永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杞县圉镇镇孙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宝祥违规收受他人钱财问题。2008年4月,孙庄村村民赵某愿在自家可耕地违规建房过程中被圉镇镇土管所查处,赵某愿送给赵宝祥800元钱用于向土管所协调建房事宜,后经赵宝祥协调,赵某愿违规建成房屋。此外,赵宝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赵宝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有公安派出所的协警,也有机关单位的“一把手”,其被严肃查处,彰显了县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摒弃一顿饭、一箱酒、一条烟是小事小节的错误思想,认清蜕化变质往往肇始于吃喝玩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清醒认识“四风”顽疾仍存抬头隐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严明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春节等节点为“考点”,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对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强化通报曝光,以铁的纪律维护铁的规矩,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杞县纪委
杞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