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杞县纪委 杞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全县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乡镇(办事处,集聚区)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各驻杞扶贫单位,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各人民团体: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杞县葛岗镇李庄村党支部书记郭世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郭世中在任职李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至2017年,李庄村共列支吃喝招待费用4800元,属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此外,郭世中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郭世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杞县柿园乡刘黑塔村党支部书记陈纪安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8年,陈纪安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郑民高速实施二期工程征地、取土、修高速边道过程中,陈纪安经手从属集体收入的征地补偿款中违规为村干部发放补助及支付用餐费合计32318元。2020年3月,陈纪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寨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员杨彦东违规停放公车问题。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寨乡市场监管所杨彦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20年8月21日晚至24日早上违规将带有警灯及明显执法标志的公务用车停放在杞县建设路梅雅酒店附近胡同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杨彦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四、杞县交通局运管所稽查一中队队长张笑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问题。2020年12月4日,杞县交通局运管所一中队队长张笑今带领队员在106国道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上“诚信考核记录”未加盖相关印章,为失效证件。张笑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当事人好处费300元,用于执法人员吃饭及执法车辆加油使用。且口头要求当事人缴纳1000元罚款,该罚款未向当事人开具相关罚没款票据。2020年12月,张笑今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我行我素。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常态化工作来抓,严防“节日”腐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领头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做到廉洁过节、廉洁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明纪律要求,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中共杞县纪委
杞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