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4月26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龙亭公安分局开展了巡察。6月15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龙亭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开封市公安局龙亭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