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现将我县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兰考县兰阳街道城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孙培华违规为居委会干部发放文明奖问题。2017年1月,兰阳街道城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孙培华在两委班子会议上提议依据兰阳街道是省级文明单位,给社区干部发放2016年度文明奖,大家一致同意。自2017年1月开始,城北社区为曹某某等7名社区干部按照每人每月650元,孙培华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文明奖,2018年5月胡某某被选为城北社区委员,城北社区为其发放了2018年度文明奖7800元。共违规发放文明奖196800元。2020年9月21日,孙培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兰考县桐乡街道财政所原副所长高海超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时任兰考县桐乡财政所副所长高海超在为他人办理返税税款过程中,违规收取好处费10500元。2018年8月20日,高海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违规违纪案例,有的擅自发放奖励性补贴,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均受到严肃处理。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应引以为鉴、反躬自省,自觉守好行为底线。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顽疾,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