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考县纪委 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兰考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以案明纪,持续发力严纠“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我县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兰考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建刚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利用公务灶虚列开支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时任兰考县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建刚、财务科科长曹磊远对出差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监察大队31名队员超标准领取下乡补助款共计46880元。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王建刚作为单位公务灶主管领导期间,安排公务灶管理人员翟文亚从公务灶开支账目上虚列开支,累计多报食材款共计16000元,一直由翟文亚个人保管,预备用于招待和协调等支出。此外,王建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16日,王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磊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翟文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兰考县惠安街道狮子堌社区党支部书记杨超违规为居委会干部发放补助问题。2019年夏季防火工作中,惠安街道狮子堌社区党支部书记杨超违规向居委会干部发放补助共计7000元,2021年4月11日,杨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作风建设和主责主业结合起来,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以落实省市纪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重要抓手,将纠治“四风”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手段,抓细节、抓具体、抓问责,释放坚决从严、持续从严、一严到底的明确信号。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