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年来,区纪委常委会开展集体学习21次,班子成员在机关会议、主题党日上,带头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2次,引领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理论学习上走深走心走实。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纪法保障。加强对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成立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和督查督办专班,组建4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区8个办事处、229个疫情防控卡点、260余家“五小门店”、12家企业、5所学校开展监督检查6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190余个,给予4人诫勉谈话、5人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5人;约谈提醒5人;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围绕宋都古城保护修缮工作加强监督。在州桥遗址展示、瓮城、南光明街、旧货市场等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靠前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全区以最快速度、最实作风完成征收任务,刷新了房屋征收“鼓楼速度”。
(二)持之以恒推进改革,全覆盖监督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助区委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推动“两个责任”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四个监督”,加强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实现各项监督有机贯通、同增质效。各监督部门围绕巡视巡察整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协同开展监督检查30余次。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及时调整协调小组成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召开工作例会明确工作重点,分析研判重要案件,促进纪法双施双守。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对派驻机构监督范围进行调整优化,制定监督责任清单,持续提升派驻监督效能。2020年,各派驻机构参加所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120余场次;处置问题线索31件,立案7人,党纪政务处分9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扎实做好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和应用。建设完成覆盖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实现了检举举报件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信息的全流程管理,强化了对检举举报处置各环节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深化“三转”。坚持把深化“三转”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下发《关于清理和规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85个;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报备审核机制,防止职能越位错位。
(三)一体推进“三不”,反腐败斗争成果巩固拓展。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实行“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街道纪工委”、“联动监督、协作办案”等模式,适时启动协作机制,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执纪执法质效得到提升。2020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77件,立案4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3人次,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处理16人次、6人次、1人次。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以案促改提醒函和纪检监察建议书46份,督促发案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堵塞日常监管和制度建设漏洞。开展以案促改“村村行”工作,筛选4起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编印成《案例选编》,发放到42个社区开展警示教育。以包公文化为主题,拍摄了廉政微电影《铡伞案》,被省纪委监委评为优秀奖,被市纪委监委评为特等奖。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监督治理效能有效提升。运用谈心谈话加强日常监督。扎实开展“双谈双促”活动,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400余人次。中国纪检监察报以“关口前移做实日常监督”为题,对我区分级分层开展谈心谈话的做法进行了报道。推进“互联网+监督”建设。建成“一中心四平台”综合监督平台,提升了监督的科技化水平,采集8个办事处42个社区财务信息6845条,对我区145项民生资金进行了查询和监督,大数据碰撞预警低保领域疑似问题线索100余条。建立网格化监督模式。为全区133个网格中的45名网格指导员、133名网格长、133名专职网格员、174名兼职网格员赋予监督职能,对网格内党员干部履职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推动干部提神、工作提速、管理提效、服务提质。
(五)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全区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聚集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办公用房违规问题自查整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检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督促立行立改问题5个,下发监察建议书1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查快办。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23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3人,推动全区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提升纠治“四风”实效。持续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边巡察边移交,及时作出严肃处理。下发典型案例通报3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全年开展常规巡察3轮,对2个街道党工委、13个区直单位和18个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监督,对2个区直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299个,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47份,移交问题线索17件,截止目前,立案4件,处分3人,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基本完成。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制定出台了《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暂行规定》《鼓楼区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4次,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10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48个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整改报告进行了集中审核,对认领问题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组建3个督导检查组,对南苑街道党工委等15个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交办和督促整改问题60个。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加巡察机构正科级巡察专员职数2名,目前已配齐4名正科级巡察专员,巡察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
(七)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干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着力
加强模范机关建设。2020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获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集体二等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在抓好委机关业务培训的同时,利用一周时间,对新任职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集中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先后选派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纪委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能力。充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8个街道办事处选配16名基层干部充实到街道纪工委。通过纪检监察干部遴选,引进法律专业人才3名,进一步激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主动接受严格监督约束。开展“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专项以案促改工作。召开第一届区监委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选聘了5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2021年主要工作
(一)旗帜鲜明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完善第一重要议题制度,进一步丰富理论学习方式方法,在深学细悟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和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开展清风鼓楼建设,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快查严办。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司法掮客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筑牢安全底线,坚定不移反腐败、毫不懈怠保安全,确保“双零”“双安全”目标。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协助区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加强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整合现有包公廉政文化资源,继续创作更优秀的廉政文化作品,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丰富载体和形式,组织基层干部对照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共性问题集中改,个性问题同步改。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毫不松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激励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务实担当、干事创业。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监督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持之以恒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出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紧盯节日节点,精准监督执纪,对“四风”问题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廉洁治家,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监督。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和应用管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社区纪检委员和廉情监督员监督作用。创新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片区协作、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等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提高基层监督质效。巩固深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工作,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打得彻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持续巩固巡察成果。严格落实《区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继续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和集中督导检查,加强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市委督导检查、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通报曝光。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作联动。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持续深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协作配合,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增强监督效果。科学谋划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谋划制定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为高质量推进新一轮巡察全覆盖工作谋好篇、布好局,画好“施工图”。根据巡察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
(六)有力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 深化“四项监督”全覆盖。聚焦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总结实践经验,健全协同机制,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推动各类监督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做深做细日常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盯住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中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在全区各级党组织继续开展“双谈双促”工作,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研究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各街道、区直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或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改革实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的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按要求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完善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报告工作、主要负责人述职等制度。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更好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统筹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和组织调整、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移送司法等方式,推动纪法贯通、纪法衔接。
(八)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带头加强政治建设。聚焦政治机关定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锤炼过硬业务本领。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强指导促规范,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开展以案代训,强化岗位练兵,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内部监督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以贯之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坚持刀刃向内,持续整治“灯下黑”,及时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