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完成创卫任务的相关责任人 实施效能问责的决定
2014-04-21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根据《关于明确旱厕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汴创卫办〔2014〕60号)要求和顺河回族区倒排工期责任表,该区应于4月17日完成旱户厕改造162座,截至目前,仅完成76座。龙亭区北郊乡对所属区域内的小李庄村、王口舌村、北关街村、孙李唐村、仁和屯村等城中村213座旱户厕和其他区域旱厕进行整治、拆除时,存在推诿扯皮、拖拉迟缓的现象。同时,不能严格按照《关于旱厕改造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汴创卫办〔2014〕2号)等文件内容进行落实,造成旱厕整治不合格。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整体推进。依据《开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效能问责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顺河回族区铁塔办事处主任王理洲、清平办事处主任蔡旭芝、曹门办事处主任郭广军和龙亭区北郊乡乡长荣小伟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对顺河回族区东郊乡乡长齐进给予告诫问责。

开封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