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市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薛金平(副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薛金平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失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变相公款吃喝,违规私车公养。
薛金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鉴于薛金平在2017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漯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市监察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薛金平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漯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