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8-04-08 15:28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浚县白寺乡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开民,村委主任郑怀宝,党支部委员郑文义、张建忠,会计张建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张开民、郑怀宝、郑文义、张建忠、张建民以到乡政府开会、办事等名义,在张庄村定点饭店违规公款吃喝17次,且有饮酒现象,虚列事项从“三资”村账支出2029元。2017年12月,浚县白寺乡党委给予张开民、郑怀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建民、张建忠、郑文义党内警告处分。

2.淇滨区委群众工作部部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合明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收取礼金问题。2016年7月,李合明在操办父亲丧事过程中,收取33名单位职工礼金5100元,没有向组织报备,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8月30日,淇滨区纪委给予李合明诫勉谈话,违规收取的礼金予以退回。(鹤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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