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12-11 09:1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汝阳县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建乐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春节期间,张建乐多次违规收受汝阳县教育局下属学校校长17人所送礼金41000元、3人所送价值9000元购物卡。2018年11月,汝阳县纪委给予张建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栾川县鸡冠洞管理处原处长任小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2月,任小敏在栾川县秋扒乡操办其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57人礼金共计15800元。2018年11月,栾川县纪委给予任小敏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缴。

3.新安县人民法院行政科干警张保国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9月、10月,张保国使用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务加油卡先后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63.44元、为其朋友私家车加油208.52元,合计371.96元。2018年10月,新安县纪委给予张保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洛阳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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