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漯河市史志档案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英才和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清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经王英才提议,漯河市史志档案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将单位值班人员未调休天数冲抵年休假天数,违规向26名干部职工发放2015年未休假补贴4.1万元。王英才作为时任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带头提议并违规参与领取津补贴。赵清智作为时任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且违规参与领取津补贴。2018年2月,王英才、赵清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鉴于2015年底王英才、赵清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经市委批准,对王英才、赵清智作出免职处理。
2.漯河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明阳借公务考察之机违规旅游问题。2017年5月9日至16日,赵明阳带队到杭州市卫计委和天津市卫计委考察学习期间,在工作日前往海宁皮革城购物、自费参加千岛湖一日游,并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公杂费和住宿费。2018年2月,赵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王万松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2年3月至2016年1月,王万松利用担任郾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便利,以工作需要为名租赁某公司一辆迈腾汽车供个人使用,租赁费、日常维护及加油费用由区法院承担;2016年2月至7月,王万松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017年12月,王万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郾城区农机站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9月,刘黎在为其婆婆办理丧事时,违规收受农机站及农机站下属二级机构农机推广站、农机校、农机监理站共60人的礼金9100元。2018年4月,刘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源汇区城投中心原主任郭朝印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9月,郭朝印在工作和生病住院期间,违规收取企业经理及企业工作人员红包礼金2.2万元;2015年8月,郭朝印以协调工作为名公款购买4箱茅台酒用于送礼,后未使用被其私分2箱;郭朝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郭朝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月,郭朝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漯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