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狠刹“四风”隐形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杞县交通局交通运输执法所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5年,杞县交通运输执法所以点名费、误餐费等名目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共4万余元。2017年4月,杞县纪委给予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通运输执法所所长刘新立党内警告处分。
尉氏县人社局违规租用办公车辆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尉氏县人社局原局长袁丰献、主任科员李凯长期租用他人车辆用于日常办公,租车费、燃油费等费用下沉到下属医疗保险中心报销。2017年3月,尉氏县纪委分别给予袁丰献、李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祥符区半坡店乡农业中心主任任洪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1月2日至3日,任洪轩在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备的情况下,违规办理婚丧喜庆有关事宜,通知本单位下属13名工作人员参加并收取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月,祥符区纪委给予任洪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主管副乡长冯建宏党内警告处分。
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好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去存量、遏增量坚持不懈,力度不减,监督执纪问责越来越严,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受到惩处完全是咎由自取。
“端午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看好节假日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从严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频发多发的,必须从严追究,既严惩当事人,又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