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鼓楼区纪委监察委制定《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审核管控制度》。
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对象。出台制度,明确廉政风险排查审核管控对象为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全区其他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审核管控工作由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
精准查找廉政风险。依据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三定方案和权力清单,结合岗位职责,围绕“权、钱、人、物”,通过自己找、干部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查找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填写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列出廉政风险点。
查找案例作为反面教材。针对每个风险点,对应查找一起发生在本单位或其他地区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例,列举违纪案情,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个人廉政风险排查整体情况最终形成廉政风险排查报告。
严格分级审核把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排查报告由区委书记审核签字,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排查报告由区纪委书记审核签字。其他科级及以下干部个人廉政风险排查表和廉政风险排查报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开展综合评估。该区纪委监察委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一次,重点看各单位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本年度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评估结果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截止目前,该区共46个单位354个科室707名党员干部参与了岗位权力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风险点1902个,制定防控措施(制度)97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