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水平,使广大审理申诉复议干部能尽快适应新形势的要求,3月24日,开封市纪委召开2017年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会议。全市各县区分管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的领导同志及审理室、申诉复议室主任,部分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纪委审理优质案件评审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2017年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要点》,通许县纪委和示范区纪工委分别作了典型发言。会议回顾总结了2016年全市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并就进一步深入贯彻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十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2017年的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转变执纪观念,加快适应形势;二是突出执纪重点,圆满完成任务;三是提升执纪能力,增强质量意识;四是丰富执纪方式,运用“四种形态”;五是增强程序意识,规范执纪运行。
会议还邀请省纪委专家、市纪委业务骨干对与会人员进行了辅导培训。
本次会议在改进会风上注重创新,真正做到了务实高效。一是内容实。会议把学习培训会、交流会、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会“三会合一”,提高了工作实效。特别是三位授课同志结合工作中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对党规党纪的解读、释义,有效促进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宣传和贯彻。二是形式新。在辅导培训上实行精准培训,讲课者均是经验丰富的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室同志。接地气的讲授,极大地调动了与会者的学习兴趣。三是效果好。与会同志表示,这次会议既是业务交流会,更是加压促进会。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我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