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3日上午,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对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志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何伟主持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从4月19日至6月9日,市委五个巡察组将采取“1托2”的方式集中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开封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10家单位党组开展专项巡察。
卢志军书记指出,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入推动巡察工作态度鲜明、决心坚定、要求具体。我们对建立巡察制度科学性、对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对巡察工作的持久生命力应当更加自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日益丰富的巡察实践中,更加清晰地找准职责定位,更加深刻地把握巡察工作规律,不断提升巡察监督威力成效,坚决完成市委安排部署的巡察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回应市委信任。
卢志军书记对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突出政治站位,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四个意识”的内在关系、“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关系;突出政治导向,明确监督重点;突出政治担当,用好监督手段。二是精准聚焦问题,突出标本兼治,进一步增强政治效果。要精准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凝聚政治合力,圆满完成本轮巡察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支持配合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巡察组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
何伟部长宣读了《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巡察组任务分工的决定》,并指出,要提高认识,保持战略定力;明确任务,落实政治责任;严格纪律,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