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激荡清风扬正气 勇立潮头谱新篇
2019-01-31 12:06 来源:

2018年是改革开放和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4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市纪委监委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推动了全市党的建设高质量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蹄疾步稳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步伐坚定。紧紧抓住老问题,重点关注新表现,对“四风”露头就打,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2018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4件,党纪政务处分171人;持续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开展“汴梁清风行动”,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1件,处理2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20%、15.8%、59%。通报61期,178名党员领导干部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正风肃纪寸步不让,反腐斗争一刻不停。以监委成立为契机,加大反腐败力度,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997人次,同比上升108.8%;处置问题线索3164件,同比上升56.9%,其中谈话函询607件,同比上升29.7%,初步核实2380件,同比上升75%;立案1487件,同比上升33.2%;处分1872人,同比上升26.8%,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47人。移送检察机关64人,同比上升56.1%。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2018年,全市运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2%、34.4%、5.7%、5.8%,四种形态的层层拦截过滤效果显现;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坚决打掉“保护伞”。2018年,全市共查处13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包括两名副县长在内的56名党政干部进行严肃处理、9人移送检察机关;严查小权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2018年,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7件,处理1274人,党纪政务处分882人。

重点突出政治引领,巡察利剑作用彰显。2018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民生难题、化解重大风险三大领域,对30家市直单位开展3轮常规巡察,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开展了2轮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75个,移交问题线索172件,形成有力震慑。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10个县区共派出75个巡察组,巡察村居218个,发现各类问题1881个,打通了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效果显著。出台《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办法,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2018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共召开生活会2076次,整改问题4785个,开展监督检查652次,21人主动投案自首,上缴违纪款136.72万元。

责任编辑:   开封廉政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