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开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查处情况中,因为“不起眼的事”受到党政纪处分并被点名道姓曝光的相当多。越来越多党员干部自觉把“小红包”看成“炸药包”,赴饭局前履行“三问”——跟谁吃、为啥吃、谁付钱。
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这种执纪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开封强力纠正“四风”、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
突出压力传导,强化责任担当
一年来,市纪委坚持“两个责任”双报告和签字背书制度,组织全市9个县区党委和76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市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许兆儒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逐县区专题调研,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并与9名县区纪委书记、60多名市直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一对一约谈,对部分责任空转、落实不力的单位重点督导,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追究“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的责任,2015年对6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坚持常抓抓长,严防“四风”反弹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践行“四种形态”,念好“五字诀”,廉政提醒突出“早”、监督检查突出“勤”、执纪问责突出“严”、通报曝光突出“快”、建章立制突出“长”,形成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2015年,组织156个检查组544人次暗访检查,开展各类监督检查4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248人。
2015年,查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公款旅游、收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9起,处理144人。
2015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纪律审查为支撑,扎实开展医疗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等专项治理活动,发现查处问题302件,处理365人。
2015年,开通市县两级党风政风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开通《党风政风监督进行时》《曝光台》等栏目,全年通报群众身边“四风”问题400余起,形成了立体式的监督举报网络,先后交办督办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125件。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影响会更恶劣,一定要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许兆儒多次强调。
市纪委牢牢抓住基层党员干部监督薄弱环节,出台基层党风政风“四级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在市、县、乡、村四级分别建立“监督办、监督站、监督岗和监督员”,日常检查、重点核查、专项督查、及时调查,确保完善制度机制,全力推进各县区四级四督四查规范化建设。
一年来,全市共查处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82件、处分642人,其中涉及虚报冒领、套取挪用、非法占有等类案件296件、处分375人。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站位全局,服务大局,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凝神聚力。先后在全市“329”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两改一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等工作中,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突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重点部门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涉及党员干部1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组织处理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