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组织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通知
2015-12-23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各县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属各大专院校:

  按照《开封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实施意见》(汴纪发〔2013〕24号)要求,经市纪委领导研究,定于2015年12月27日进行全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以任职两年以上的副县级干部和任职三年以上的正科级干部为主。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

  1.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区、禹王台区及市直单位考试地点为开封大学(东京大道)。

  2. 杞县、尉氏县、通许县、祥符区考试地点由各县区自行设置。

  三、相关要求

  1. 各县区、各单位于12月23日、24日到市纪委宣传部(市委前楼424房间)领取准考证。

  2. 各县区、各单位按照报送名单组织人员参加考试。要通知到人,准考证发放到人,凡无故缺席者均视为考试不合格,确需请假的要在领取准考证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请假条报市纪委宣传部。

  3. 考卷由巡视组在考试当天带至各考点,考试完毕后统一收回试卷。

  联系人:陈 璞 翟浩若

  电 话:23855164

   中共开封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