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访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谷昌豪
2014-12-26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12月2日上午,记者就法院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对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进行了采访。

  记者:法院作为惩防体系建设中重要牵头单位,如何推进所担负的牵头任务?

  谷昌豪:一是力推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继续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维护新浪、腾讯等网站开通的官方微博,以及微信、微视公众平台。二是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明纪律,明确讨论案件范围。三是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让群众参与到司法活动中。

  记者:法院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谷昌豪: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勇于担责。中院党组担负起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二是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明确班子成员的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三是完善制度,扎牢“笼子”。制定了《效能问责办法》、《廉政回访制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约束干警司法行为。四是强化监督,追责到位。开展审务督察,进行现场查纠事后问责,形成“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立制度—监督落实”的工作机制。五是开展巡查,协管基层。市中院组成司法巡查组,对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进行重点巡查。六是支持纪检,严惩腐败。在人、财、物方面对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倾斜,大力支持查办案件,今年共查处违纪干警8人,分别给予了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