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专项治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2016-12-14 00:00 来源: 杞县纪委

(通讯员 焦笑颜 刘海鹏)自2016年4月开封市启动政府系统“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杞县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将政府系统开展扩大到全县各个单位开展,二是在“四个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增加“危旧房改造资金发放问题”专项治理,成为“五个专项治理”,三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高规格运行,大力度推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治理效果。

打通主体责任落实的“梗阻”。针对一些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中梗阻”的情况,制订了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包括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13个方面41项具体工作任务和表现形式。建立主体责任分工告知书、承诺书和落实督办书,督促责任落实。目前,全县73个县直单位按照要求落实了责任机构,确定了专门人员,22个乡镇(集聚区)明确了联络员。

瞄准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靶心”。对2013年以来的扶贫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入村走访,采取一个项目几个乡镇,一个乡镇十几个村,一个村数十户的全面检查,立案查处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30件,党政纪处分52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面,成立12个督导组,对全县22个乡镇低保进行普查,取消不合理农村低保对象3006人,城镇低保对象735人。

清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死角”。加强对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监督形式,充分运用杞县廉政网、“廉洁杞县”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同时开通了“四风随手拍”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在各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聚焦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顽疾”。首先,注重抓源头建设,组织各县直单位及乡镇观看廉政警示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大局意识,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其次,出台了《杞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和责任追究方式。最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施精准问责。近期,对乡镇、县直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函询32人。

挖出危旧房改造资金贪占的“蛀虫”。一是结合住建局及各乡镇做好摸底配合工作,重点检查各村是否实行资金专项管理、专财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有挤占、截留和挪用等现象。二是组成专项审计小组对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和支出明细进行审计检查,包括资金审批表、发放表、补助对象家庭情况备案表等台账。三是对补助对象名单和补助金额进行检查核实,进村入户访问竣工验收的改造户,询问农户是否通过“一卡(折)通”收到补助资金,并现场实地查看危房改造完工情况。通过对全县2010-2014年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全面核查,涉及农户3000余户,县纪委经研究立案32起,党纪处分43人,查处套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829000元。

截至目前,杞县纪委监察局责任追究4件4人,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违反八项规定25件30人,其中党纪处分29人,组织处理1人;领导干部问责50件61人,党政纪处分50人,组织处理11人;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123件156人,党政纪处分151人,组织处理5人。点名道姓下发违反八项规定通报13期,通报14人;责任追究通报1期,通报1人;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报15期,通报17人,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