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政治自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访通许县委书记路云
2014-11-24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11月21日上午,记者就如何强化党委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采访了通许县委书记路云。

  记者:您如何理解“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许县做了哪些实践探索?

  路云:我认为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我们着重做了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用学习培训促认识提高。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 ”的理念。

  二是用“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我们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县工作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124项惩防体系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三是用转变作风促发展环境优化。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开展了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了“十不准”规定。

  四是用查办案件促恪守廉洁从政。对违反法纪法规的行为,出重拳、下狠手、用猛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五是用支持执纪促纪委履职担当。我们强化了“三个支持”:支持纪委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让纪委放心、放手干;支持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能,让纪委专心致志地执纪办案;支持纪委更好地落实“三转”工作,始终做纪委的坚强后盾。

  记者:对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路云:今后,我们一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和追究制,实行“一案双查”。三是在履行“第一责任”中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四是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支持纪委行使监督职责,帮助解决监督执纪中遇到的问题。五是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坚决查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决不护短遮丑、养痈遗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