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一手抓监督执纪问责,一手抓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通过调查澄清不实信访问题,还人清白,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2015年,通许县纪委为14名党员干部澄清不实信访问题。其中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6人。
通许县纪委要求“凡是有了问题,一定要一查到底;如果没有问题,要保护好党员干部,为他们及时澄清问题”。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对2015年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一一进行调查核实,经过核查,反映问题属实的,就对被举报人按照规定进行党纪国法处理;经过核查,没有发现举报线索举报的问题,县纪委及时召开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会、党员干部大会等方式将调查情况进行反馈,为被举报党员领导干部澄清事实,还以清白。
2015年7月,天功车业职工马某某到县纪委上访反映通许县县直单位一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解决其与天功车业的劳动纠纷,给其要回工资为名,收受索要上访人在海澜之家通许店购买的价值400元衣服一套。接到举报后,县纪委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由县纪委第三案件检查协作区组成调查组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落实,经过调查核实后,调查组发现举报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许县纪委第三案件检查协作区调查组及时向被举报人及其单位领导班子通报了这一结果。并责成该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澄清事实,还被举报人清白。同时也要引以为戒,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编辑:程晓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