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对黄建国违规发放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案例进行了剖析,其中提到黄建国为了不引起单位同事之间的矛盾,就将“好人主义”做到底,从单位账户上拿出资金进行配套发放,实行全员享受津贴……殊不知,这种做事毫无原则,利益均沾式的“好人主义”,是对工作的一种不负责任,更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梳理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现,其中不少人因做“老好人”而触碰纪法红线,走上一条不归路。在刚刚踏上领导岗位时,曾信誓旦旦要做一名好干部,也确实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抱负。然而在现实中,面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同志工作热情的消减,为不得罪人、圆滑世故或为树立官威,逐渐产生了“老好人”。有的领导干部为搞一团和气,忘记肩头责任,滥用手中的权力,违规发放津贴、福利;有的领导干部对单位同事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视而不见,听到群众对单位同事的不良反映,置若罔闻;更有领导干部对单位中的歪风邪气不加以制止,反倒纵容包庇,帮其捂盖瞒。这些“老好人”式的做法,实则是侵蚀党内良好政治生态的害人主义。
“老好人”与好人一字之差,谬之千里,“老好人”历来都是“圆滑官”、“推拉门”、“墙头草”的形象,多为人们所厌恶。孔子在《论语·阳货》中说,“乡愿,德之贼也”,他将老好人比作是败坏道德的窃贼;而好人则是指人品正、行为端、待人诚、干实事者,不断被人们所称赞和传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待干部队伍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老好人”,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明确指出,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对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等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这些准则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不要再妄图做“老好人”,不当碌碌无为、避事逃责的庸官、滑吏,要做竭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民造福的好人。(祥符区纪委监委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