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李勉,人们常用“处富贵利达而清约类寒士者,李勉一人而已。”来评价其品行。李勉入仕为官50余年,因刚正不阿、廉洁奉公、爱民如子成为唐代有名的廉吏,更成为“宗臣之表。”
李勉(717年-788年),字玄卿,别称李汧公,宋州宋城县(今河南商丘)人,唐朝宰相、宗室;先后任过县尉、监察御史、京兆尹兼御史大夫、节度使、工部尚书、宰相等多种军政要职。观其一生为官从政之事迹,可以概括为:清除私心,不取私财;秉公执法,锄恶污吏;廉洁奉公,严律行事。
李勉少年时家境贫寒,在梁宋地区(今河南开封商丘一带)游历,与一个儒生同住一家客栈。儒生病重,临死前将自己所带金银悉数交给李勉道:“希望你用这些钱将我埋葬,多余的就当送你。”李勉为使他安心而逝,答应了儒生要求。安葬儒生后,还剩余相当数量金银,李勉暗中将剩下金银放入儒生棺材一同埋葬。后来,儒生家属来向李勉道谢,李勉与他们一同挖开坟墓,拿出金银交给儒生家人。
李勉入仕后,官场贪污受贿成风。为整饬吏治,李勉严刑峻法,锄恶污吏。他当开封府尉时,上任后立即张贴告示:“凡受贿者,须在3天内自首,过日者舁榇相见。”告示贴出后,府中一个自恃有背景的污吏,故意接受贿赂,并特意让李勉知道,想给李勉一个下马威。李勉召集吏卒们说:“有人接受了他人的贿赂,我都知道了,希望尔等自首,但不得超过三天,逾期不交代,抬着棺材来咱们再说话。”那位污吏还是满不在乎。过了期限后,那位污吏让人抬着棺材去见李勉,说:“你不是说抬着棺材相见吗,我这就来了。”李勉在弄清真相后,说:“故意受贿枉法,罪加一等。”对方不以为然。李勉毫不客气,令人当场将其拿下,依律处死。从此,开封府中那些暗藏私心的官员,再也不敢贪污受贿了。
769年,李勉任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观察史,此时广州“地当会要,俗号殷繁,交易之徒,素所奔凑”。李勉到任后,对商人更加抚慰,船舶全不检查,并规定商船入口,不许侵夺;对国外前来贸易的商船不利用权势侵夺财物。一年后广州商船如织,国外的商船已由过去的四五艘增加至四十余艘,经济迅速繁荣。商人为感谢李勉送来厚礼,都被婉言拒绝。卸任回朝之际,特意在石门(今湖南石门)停船,将家人所带珍宝扔进江里。
贞元初年,因李勉正直敢言卢杞之事,被德宗免去知政事官职。贞元四年(788)年,李勉在家中去世,死后家无余财。后人赞颂李勉道:“为官五十余年,清风两袖;过手万千财物,一无所取。”史称李勉:“身殁而无赢藏。其在朝廷,鲠亮介直,为宗臣表。”我们后世之人,应时刻以李勉的事迹及精神品质警示自己,在工作上做到刚正不阿、廉洁爱民。(驻通许县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李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