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亮(999年—1063年),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自进士及第,从政三十多年,忠于职守,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使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后因辛劳过度逝世,享年六十四岁。
陈希亮忠于职守,严惩贪官污吏,打击地痞无赖,开仓赈民,架设汴河飞桥(即《清明上河图》中的虹桥),由于正直挚诚,路有颂声,每次任满离境,百姓都洒泪相送。
天圣八年(1030),陈希亮考中进士后,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知长沙县(今湖南长沙)。有个叫做“海印国师”的和尚,依仗章献太后的权威,在乡间作恶多端,无法无天。陈希亮坚定决心要依法除掉这个祸害,以解百姓的心头之恨。于是,他多次走访廉吏百姓,查获海印的犯罪事实,并毫不手软地将其建捕法办。百姓们都为之震惊,暗暗称他为“陈青天”。由于陈希亮是书生从政,故大家又称他为“白脸青天”。
当“青天”,就要在疑难杂案中,分辨出善和恶、是与非,还冤者清白,治罪人于心服口服。
郴州竹场是一个向林区百姓征收竹材的专门机构,一部分竹场吏人为敛私财,就制造了“收到竹子”的伪券,并将伪券卖给输纳竹子的输户们,输户不知情,将竹场所给的伪券上交官府作为已经输税的凭证,被官府查了出来,认定这些输户伪造假券。输户有口难辩,被判极刑,打人死牢。
陈希亮看完案卷,颇觉不解:输户贫穷且目不识丁,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有何能力伪造假券呢?于是,他重新提审了输户,掌握了屈打成招的事实。为避免制造新的错案,陈希亮又派人去郴州,调查事实的真相,查明了竹场吏人重金聘人制造伪券、将输户缴纳的竹子占为已有,并让输户当了替死鬼的证据。铁证如山,竹场吏人受到惩治,输户无罪获释。陈希亮因办理郴州竹场伪券疑案有功,仁宗特赐其五品官服,“白脸青天”的美名由此传得更响了。
陈希亮官升殿中丞,被派到鄂县任知县时,县衙里有个叫曹腆的老吏久在官场混事,为人圆滑刁钻,贪赃枉法,见陈希亮年少,便不把他放在眼里,继续我行我素。陈希亮工作认真,不久就掌握了曹腆假借官府名义向百姓进行敲诈勒索的种种罪行。曹腆知道后慌忙破头认罪,表示愿意改过自新,陈希亮严历告诚一番后释放了他,从此,曹腆战战兢兢,恪尽职守,终成善吏。
陈希亮为人清劲寡欲,不计祸福,见义勇发,时人誉之为“白脸青天”。《宋史》称陈希亮“为政严而不残,不愧为清官良吏”。
短评:何谓“三铁精神”?一曰不畏权贵,铁腕执法;二曰忠肝义胆,铁心为民;三曰勇往直前,铁肩担道义。陈希亮就是有“三铁精神”的清官,无论何时何地,所因何事,陈希亮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将自己的荣辱得失、乃至生死置之度外,竭尽所能造福一方。他心中始终有着浓烈的“百姓情结”,他在哪里任职,哪里就发出一片“陈青天”的呼声。他所践行的“以法为先,以人为政”切实体现以民为本,不仅用双手为社会法制建设撑起一片蓝天,也为国家仁政实施开辟了一片沃土。(禹王台区纪委监委 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