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蝇贪”“微腐”,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似乎不值一提,但是危害却不容小觑,它啃食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让好政策打了折扣,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削弱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蝇贪”“微腐”,特点是“微”,涉贪群体是基层干部、基层办事人员,常常是被一些“小礼物”“小意思”所围猎,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他们除了存在侥幸心理外,一个重要的思想认识原因,就是认为少拿点、少收点、少吃点算不了什么,纪检监察部门精力有限,管不到自己头上,即使被发现,也不过小事一桩,不会对自己造成太大影响。再者,“礼上”往来属人之常情,“微”不足道、“微”不可治。
在“吃点、拿点、收点没什么”的心理驱使下,一些基层干部逐渐习惯于“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认为“我替你办事,拿一点也是应该的”,对于自身吃拿卡要的行为不以为耻,反而觉得是人之常情、工作“惯例”,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本。
“蝇贪”“微腐”虽小,危害甚大。治理基层“蝇贪”“微腐”,不仅要“拔其本”,更要“塞其源”“除其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势在必行,治理基层“蝇贪”“微腐”刻不容缓,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的“最后一公里”。
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一以贯之将监督检查工作向基层一线延伸,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的力度,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手续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的,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心慈手软,让“蝇贪”“微腐”者“吃”到后悔、“拿”得扎手、“卡”住前途、“要”到处分。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困难救助及社会保障等村级事务,找准在决策程序、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督促案发单位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督促基层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杞县纪委监委 朱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