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宓(1171-1226),字师复,号复斋先生,南宋名相陈俊卿第四子。
嘉定三年(1210),陈宓任安溪知县。陈宓看到这里地僻无药,居民信巫尚鬼,便在县衙大门边设“惠民药局”,不计赢利聘医生诊治并制药,并派县主簿兼管督办,这是安溪最早的医疗卫生机构。次年,又在县衙西南附近建14间“安养院”,收容那些贫病的肩挑苦力,取废寺田租及“惠民药局”的药,免费供应,病愈裹粮送行;不幸死亡,便棺葬之。
当时,安溪县有“经总制钱”的税款,百姓原已不堪重负,县衙还要征收足额,以供军食。为此,陈宓撰《辩经总制补解钱》一文向上级反映申辩,终于得到豁免,人民额外负担得以缓解。此外,陈宓任县令期间,取废寺的上等田为“赡学田”,使在学的生员由30人增至40人,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陈宓治县,关心民瘼,尽力而为,县民深为感念,不称他县令,而亲切地尊称“复斋先生”。他离任后,县民建生祠纪念这位勤政爱民的知县大人。
嘉定七年(1014),陈宓入监进奏院,那时政事已非,朝中百官都不敢向皇上慷慨进谏。正逢大旱之年,朝廷向群臣求策,陈宓当即上疏,直言时政,要求朝廷能“交饬内外,一正纪纲”。丞相史弥远看到这份奏疏后,心中很是不乐,但此疏对“中宫”却有所震骇,从此庆寿之类铺张浪费的现象“罢却”了。没过多久,他被调任南剑(今南平市)知州,那里的旱情和疫情也相当严重,他又奏请朝廷免除拖欠的旧赋数十万石,准予缓纳新输三分之一,并亲率僚吏拿着钱粮、药材挨家挨户慰问分发。
绍定三年(1230),陈宓卒,享年59岁。家无余财,库无余帛,郡人都尊称他为“笃行君子”。(龙亭区纪委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