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廉吏张鹏翮
2022-07-11 11:01 来源: 开封廉政网

在中国历史中,清官廉吏总是让人们世代传诵,并留下千古美名。今天所说的清官廉吏,是被康熙誉之“天下廉吏,无出其右”的张鹏翮。

张鹏翮(1649-1725),字运青,号宽宇,又号信阳子,四川遂宁人。康熙九年(1670),张鹏翮考中进士,后历任主事、郎中、知府、浙江巡抚、左都御史、刑部尚书等职。张鹏翮为官数十载,终身清廉俭朴、勤政爱民,由此深受百姓爱戴。

康熙十九年(1680),张鹏翮转往苏州任知府,不久又转任兖州知府。在兖州时,张鹏翮对过往积压的疑难案件进行了慎重处理,释放了多名蒙冤入狱的无辜百姓,并成全了一桩美满的婚姻。为了更好地了解、治理兖州,他还抽出时间,亲自编写了《兖州府志》。经过张鹏翮的大力整治,兖州的社会风气得到明显改善。

出任浙江巡抚期间,张鹏翮设法剔除漕运弊端,核查盐政税收;奏请修建定海县城垣、学校等。他还上书康熙帝说:“浙江省夏末才开始下雨,田虽然补种了,但收获的粮食并不坚实饱满,难以满足政府漕粮的需要。请允许将明年轮到浙江免征的税粮,提前在今年免征。”又说:“绍兴府所属余姚、上虞、嵊县,台州府所属临海、太平,旱灾之后又遭受飓风阴雨,房屋倒塌,田地被淹,请一并赈济。”他的请求得到了康熙帝的批准,浙江百姓因此受益。

张鹏翮为官公正廉明,凡有大的疑难案件,康熙总是让他负责审理。康熙三十六年(1697),川陕总督吴赫遭人指控贪污贫民籽粒银。为鼓励民众开垦荒地,清朝允许民众向官府借种子,等荒地垦熟后向官府偿还“籽粒银”。时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张鹏翮与刑部尚书傅腊塔奉命前去调查,由于此案颇为复杂,第一次调查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直到三年后开始的第二次调查才将事情真相查出。康熙对张鹏翮在陕西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他赞扬张鹏翮在陕西“一介不取,天下廉吏,无出其右”。

雍正三年(1725),张鹏翮因病逝世,享年77岁,谥“文端”。五年后,张鹏翮入祀贤良祠。

纵观张鹏翮一生,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他临终前的“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的绝笔诗,更加表明了他廉洁奉公的决心,引导着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的要求,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通许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机关纪检监察组李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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