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家风故事:我家的小君子
来源:开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8-25

时值铁塔荷花节,我和爱人带着儿子前去赏景。四岁的儿子哪里懂得这样的雅兴,因没人看管,所以也不得不带上他。他一路心不在焉,嘴里还时不时的叨叨两句:“这儿都没有游乐场!我也没有拿玩具!”我也只能尽量去哄他:“这儿虽然没有游乐场,但是这儿有很多鱼,带你去看好不好?”

这时候从我们身后走过来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年轻女人推着一辆小推车,车里坐着个看起来不过一岁左右的宝宝,手里把玩着玩具。我正觉得这孩子好玩儿,爱人拍拍我的肩膀,让我看盆缸里养的睡莲,正闲聊着,听见儿子说:“妈妈,你看。”我转身看向他,只见他手里拿着一个玩具。我问:“这从哪儿弄的呀?”儿子用他还不十分流畅的语言表达说:“这是那个小孩掉了,我捡的。”我蹲下来问他:“你捡到别人的东西该怎么办呢?”儿子看着手里的玩具,很委屈地跟我说:“这是他掉的。”爱人抱起他,安慰地说:“儿子,妈妈没有怪你,但那是别人不小心掉的东西,被你捡到了就应该还给人家。”其实,儿子懂这道理,只是误会了我对他有所责备,便点点头说:“嗯,别人的东西我不能要。一会儿,妈妈也给我买一个玩具,大大的玩具!”说着,儿子一路小跑,追上人家把玩具还了。

爱人看着跑回来的儿子笑着说:“今天这事儿可真应‘景儿’”。我一时没反应过来,迷茫地问:“啥意思啊”?爱人稍有严肃的说了一个字:“廉”。

我恍然大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荷”,廉也。

我开玩笑地说:“还挺有觉悟,赋诗两首。”没想到他还真能出口成诗:“菡萏净静洁自好,君子涟廉勿贪念。”

我突然觉得很“完美”,他也似乎这样认为,兴奋地抱着儿子朝前走去:“好儿子,我们看鱼去!”


【编辑:步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