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保障,这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更是为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刻画出了一条底线,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新的《问责条例》的实施,将会使过去那种“只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得以扭转,工作中敢于“揭短”、主动“亮丑”等好的作风将逐步形成,正确对待并及时解决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识。
而在现实工作中,有少数地方往往把手段当成目的,发现了问题就问责,问责之后就认为是万事大吉了,结果等了一段时间,老问题又出现了,再问责,从而形成“出一事,—问责,再出事,再问责”的恶性循环“怪圈’。
那么,如何在问责以后的工作中重实效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立“军令状”。问责效果好不好,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整改承载着群众的期望和各级党组织为民务实的责任,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写下承诺书,立下军令状,且按照“一问题一方案”的原则,分解细化任务,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办,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确保问责成果,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二是画“路径图”。要根据在问责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归纳和整理,如涉及干部作风、党风廉政、民情民生等方面的问题,要实行科学分项,列表画图,编号登记,让相关单位或个人明确整改问题、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及整改时限,制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主要办法,做到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各类问题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是设“销号台”。要采取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等举措,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其整改工作进度、症结和难点,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公示一个问题,评估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定时进行公开公布,一切在“阳光下”进行,确保问题及时稳妥解决,让集中解决问题真正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是常“敲边鼓”。也就是在整改工作中实行跟踪督查,不断“敲击”相关人员,了解其工作进度,并面对面地了解群众对工作落实的满意度,及时批评和通报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以确保每项工作能够实实在在地做好,给人民群众一份较为满意的答卷。
【编辑:步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