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集中检查情况
2015-06-18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近期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集中检查情况
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清廉节俭过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市纪委监察局紧盯重要节点和“四风”反弹问题,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县区互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市范围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作风纪律、公车私用尤其是近期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之间迎来送往、公款吃喝现象抬头的问题进行检查。昨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检查情况。

  通报指出,5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32个检查组、162人次对623台公车使用情况、45个单位的公款消费行为进行了集中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严守纪律、管理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较好,但是也发现了有个别单位存在着疑似公车私用、单位之间相互吃请、节日期间公款消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端午节将至,中央、省纪委分别对“清廉过端午”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活动;严禁指示基层单位接待个人外出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的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领导个人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同时通报了近期集中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违规单位和车辆:豫B35302(开封市环保局)、豫BZ0099(开封市中医院)、豫BCG288(开封市城际城乡公交有限公司)、豫BA1712(开封通达公路设施有限公司)、豫B66385(开封博物馆)、豫BQG128(开封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豫B36316(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豫BJC511(开封市金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豫B35612(开封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兰考分公司)、豫BLK699(开封市城南国家粮食储备库)、豫B97688(尉氏县商务局)、豫B3382警(尉氏县公安局)、豫B3691警(尉氏县公安局),并要求这些单位于2015年6月19日18时前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开封市民之家6009室)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