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对执行财经法规情况的监督,通许县纪委开展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建设示范村(社区)财务运行情况专项检查。
通许县纪委召开常委会就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内容和范围,详细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的方法步骤,共分四个阶段:(一)村级自查阶段。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主观能动性,查出问题,分析原因,并及时整改到位。(二)乡级检查阶段。乡纪委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各“三资”代理中心、示范村财务运行情况及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在检查后,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或党政纪处理,对违法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整理好相关资料,装订成册,落实专人做好管理。(三)县级抽查阶段。县纪委针对乡镇、村检查的情况,对示范乡镇进行抽查,每个示范乡镇抽查一个示范村,重点检查财务运行及村干部廉洁履职存在问题及乡镇、村整改情况。(四)建章立制阶段。针对专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财务运行及村干部廉洁履职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和机制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