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4月30日,尉氏县召开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县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按照“两集中三紧扣一满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紧扣整改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整改成效群众满意)的要求,全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逐项审核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推动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责任。要加强整改督查,推动整改落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强化整改问责,释放监督整改强烈信号。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切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分管部门全面整改。要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体制机制制度问题。
据悉,本轮共派出1个督查督办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联合组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任命。5月6日—6月25日,督查督办组将对县法院、公安局、医保局等8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尉氏县委巡察办 王卫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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