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监察机关在涉案财物处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会上,该中心监察室主任领学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会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共同起草的《通知》,并对其内容结合具体事例进行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本《通知》是我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监委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出台的涉案财物处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为不动产登记具体办事机构,要充分认识到《通知》的现实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业务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逐条逐句研究,按《通知》要求协助监察机关做好涉案财物处理中不动产登记工作。
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纷纷表示,《通知》明确了涉案不动产的后续登记问题,我们一定按照要求执行,协助配合好监察机关工作。
责任编辑 葛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