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规范市管国有企业管理
2021-10-28 09:37 来源: 开封廉政网

近日,市财政局出台《开封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国资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准确界定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范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市管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招待、教育培训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缺乏明确规定和统一规范的实际,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市财政局党组根据省管企业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市市管企业相关管理办法。

据悉,《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集团总部和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了违规责任追究体系,细化了编制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的程序,参照负面清单原则,对不合理的履职待遇保障和不必要的业务支出以条目形式列出禁止项,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节约意识,不断完善“管资本”为主的长效监管机制。(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侯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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