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规定》 划定履职“红线”
2020-03-25 17:02 来源:

3月24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告登记及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对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6种行为和请托违规办事的6种情形作了界定。特别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于上述12种行为要明确说“不”。特别强调,对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行为和未及时、不如实登记备案的行为,都将依规依纪处理。同时,对于外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行为,也做了具体规定。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此项工作要求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爱和保护,要增强贯彻《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知行合一,规定要求的认真执行,规定禁止的坚决不做,不触碰底线,不违纪违法;要加强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有关情况填报和报备工作,对遇到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的坚决抵制,及时报告并登记备案。

全组同志一致表示,《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供了依据,为规范履职划定了“红线”,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违规打听、干预案情和请托办事行为登记和责任追究,助推纪检监察组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葛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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