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入微 为民解忧
2019-11-21 16:07 来源:

“感谢公安局纪检组的同志们,这么快帮我们解决了问题。”11月1日上午,七十岁的何女士自天津专程来到驻开封市公安局纪检组审理室,表达对纪检监察组审理室的感谢。

2019年7月底,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接到何女士案件举报线索称,市公安局某分局民警张某涉嫌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导致当事人交通事故案久拖未决。接到线索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

图为纪检监察组核实案件线索,开展信息研判。周英摄

经查,2018年11月初,举报人何某在市大梁路圆梦家具城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何女士在此次事故中身体多处受到轻微伤,公安分局事故民警张某接警负责处理该案件。张某在处理该起事故的过程中,未能及时的调取现场录像、对现场目击人员走访及询问,造成该事故案件久拖未决。何女士心中十分不满意,认为办案民警存在包庇、不作为、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何女士不得不上访进行维护权益。

案件情况核实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立即向市公安某分局下达了监督执纪建议,针对办案民警张某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诫勉谈话。同时,调查组将该线索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的向何女士反馈。在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公安分局各部门协调推进,千方百计,解决了何女士交通事故案件,涉案双方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何女士也从最初的不理解、不满意、不信任,因忿上访要求严惩,转变为后来的理解、信任、满意。

在日常工作中,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人民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通过执纪执法监督,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从小事做起,从小“案”办起,努力把群众的烦心事、闹心事办成公道事、安心事,以高质量监督工作,推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 葛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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