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认真落实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等相关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所办理线索处置完成率达100%。
科学规范处置。在甄别问题线索、提出拟处理意见基础上,分析研判问题的可能性、可查性,评估问题的性质、程度和影响等因素,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上报核实情况报告)四类方式准确分类处置,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
强化跟踪督查。对初查初核线索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和办理时限,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每一个环节有计划、有反馈、有监督,严格按程序限期办结上报。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加强跟踪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失密泄密、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情况发生。
精确获取事实证据。深化精准执纪,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在事实认定、证据甄别、定性分析等实务操作上下功夫。精心制定调查方案。
依规依纪调查取证。改变惯性思维,明确主攻方向,在可控制、不惊动前提下,最大限度收集固定证据,研判分析关联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力争在立案审查前基本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为顺利开展审查谈话提供依据。
严格规范审核程序。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的审查步骤、时限、手段和措施,严格依规依纪履职,做到法定程序一项不漏、规定动作一个不少、违规措施坚决不用,实事求是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把线索核实办成证据确凿,无懈可击的铁案。
集体研判是关键。成立问题线索处置研判小组,由纪检监察组长担任组长。研判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建立集体研判会商机制,深入挖掘,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分析研判,找出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可能性,逐项调查核实,排除或做实案件线索结果,并形成会议记录,提升办理效率,上报报送问题线索办理核实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