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4月1日,市委深改办(市督查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指出,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中央出台《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规定》要求,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督查的同时,认真筹划好学习贯彻工作,采取个人自学、小组研讨、集中讨论等形式,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规定》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好责任落实,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责”字当头,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自律,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在工作中严格履职尽责,在生活中强化自我约束,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努力推动改革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 葛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