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纪律审查运用“四种形态”显威力
2018-03-06 11:52 来源:

(通讯员 尹如恒)“群众利益无小事啊!正是因为我平时关注自己生意多了,在村里了解群众事情少了,才引起群众不满意,向上级反映问题。今天被约谈,我感触很深!今后一定要把群众事情放在第一位!”在县纪监察委委约谈室,该县张市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感慨的说。

2017年以来,尉氏县纪委监察委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严格落实《开封市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严惩“三类人”,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全县运用第一种形态207人次,占比38%;运用第二种形态268人次,占比49%;运用第三种形态46人次,占比8%;运用第四种形态30人次,占比5%,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惩处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察委切实履职,当好基层政治生态“护林员”,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全县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做好“六对照、六查摆”以及“十个一”活动规定动作。坚持“一案四警示”,选取邢庄乡尹庄村贪污扶贫资金窝案等25起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延伸工作链条,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最终达到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目的。

有效遏制腐败增量,强力去除腐败存量。2017年全年,该县纪委监察委共立案2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9人,其中科级干部33人,重处分72人。严肃查处了大营镇五间房李4名村干部贪污高速公路补偿款案件,其涉嫌犯罪问题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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