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6-08 10:5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罗山县竹竿镇黄湖村党支部书记黄家明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收取钱款等问题。2012年和2015年,黄家明利用职务之便,未经集体研究,分别为其弟黄某琼、其妻喻某某违规办理危房改造手续;2015年,黄家明在黄湖村村民黄某德、黄某庆申请办理危房改造时,以“需要请客”的理由分别向两人索要了1000元和500元;2017年3月,黄家明在为村民尤某办理低保时,向其家属收取了2000元。2018年4月,黄家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还群众。

2、息县八里岔乡主任科员赵昆、八里岔乡付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宗和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4月,因付寨村审核不严,导致5户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被评为贫困户,6户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违规领取到户增收奖补资金17800元。2018年4月,周宗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符合条件贫困户违规领取的资金已被追缴。

3、平桥区洋河镇关湾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三明、原村主任李付银违规收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关湾村为完成新农合收缴任务,违规向79名低保户收取新农合参保费,共计14650元。另查,2007年至2012年,关湾村未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程序,违规出租水库、集体林场。2018年4月,王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付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责令退还群众。

4、固始县陈淋子镇凉亭村村民组长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0年,凉亭村“两委”研究决定,以给村民组长“发工资”名义,违规让11名村民组长每人享受两个低保,分别在组长本人和其近亲属名下,并持续至2016年上半年,11名村民组长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40448元。2018年3月,时任凉亭村党支部书记蒋邦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民组长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被追缴。(信阳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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