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原纪工委书记赵治平违规长期使用企业车辆,由企业负担车辆燃油、维修、保险费等问题。2013年2月至2017年12月,赵治平任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期间,市广播电视台为其配备有公务用车。赵治平于2013年2月至2015年底兼任市效能督查组第二组组长,违规长期使用被督查单位安阳市中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辆。2015年底,赵治平返回市广播电视台工作,仍继续违规使用该公司车辆至2017年12月。2013年2月至2017年12月,赵治平共违规消费企业车辆燃油费5万余元,车辆维修、保险费1万余元。2018年6月26日,连同其它违规违纪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治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经市监察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赵治平降级政务处分。
2.内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英亮违规购买消费高档酒水问题。2013年12月至2018年1月,内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肖英亮,违规安排购买茅台酒2箱、五粮液酒150瓶,违规安排购买高档香烟424盒,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公务活动,费用共计140309元,并以办公用品、修车费、伙食补助等名义冲抵报销。以上违规活动,内黄县公安局政委刘晓民不仅未履行监督职责,还参与其中。2018年8月16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肖英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晓民党内警告处分。
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彭水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彭水岩在参加公车改革领取交通补贴的情况下,长期使用下属单位车辆上下班。2018年5月21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水岩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交通补贴15600元予以收缴。
4.内黄县委党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李现社、工作人员黎晓光违规由服务单位承担旅游费用问题。2017年8月10日至8月15日,内黄县委党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李现社和工作人员黎晓光借外出考察之机,绕道青海湖旅游,并让服务对象承担考察产生的费用。李现社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8年7月24日,经内黄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现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黎晓光写出书面检查。外出考察期间陪同建筑公司承担的1417.25元费用,由县委党校退还该公司;李现社、黎晓光绕道旅游中应由个人承担的2236元,予以收缴。
5.林州市姚村镇柳滩村党支部书记岳保生违规办理婚丧事宜问题。2018年1月,林州市姚村镇柳滩村党支部书记岳保生未按照有关规定向纪委报备女儿婚事事宜,于2018年1月20日至1月24日在家中大操大办女儿婚事,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7月18日,经林州市姚村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岳保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平镇支行原主任胡景府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2014年12月,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平镇支行原主任胡景府因其母亲去世操办丧事,设宴80桌,宴请480人左右;2017年12月在其母三周年忌日举办纪念仪式,设宴90桌,宴请540人左右。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8日,经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胡景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殷都区都里镇好井村党支部书记路九城违规操办婚丧事宜问题。2017年8月23日,殷都区都里镇好井村党支部书记路九成为其子大办婚宴,设宴40余桌,宴请500人左右,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7年12月8日,经殷都区都里镇党委、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路九成党内警告处分。(安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