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018-05-16 10:4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鲁山县政府工农协调办原副主任梁朝阳在异地搬迁项目验收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4月26日,时任鲁山县熊背乡茶庵村扶贫开发工作队队长的梁朝阳,在组织工作队进行异地搬迁项目验收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进行实地验收,致使该村王某等4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9.2万余元。2017年12月,梁朝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鲁山县董周乡场房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松杰、村计生专干陈运玲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王松杰任董周乡场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村计生专干陈运玲违规为该村两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骗取国家资金1.4万元,陈运玲从中截留4500元据为己有,事后二人分别收受好处费2000元。王松杰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王松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陈运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叶县龙泉乡大河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全占侵占扶贫资金问题。杨全占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领取低保户低保金450元;以帮助贫困户申报危房改造为由,索要协调费300元;违规领取他人危房改建款4500元。2017年11月,杨全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宝丰县李庄乡尚王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地月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索取贿赂问题。张地月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他人名义编造虚假危房改造申报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在协助林业部门进行林权登记过程中,向林权登记申请人索要现金3万元。2018年2月,张地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平顶山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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