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桥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长、驻高粱店乡郑湾村第一书记魏建国履职不到位问题。2018年1月,督察组在高粱店乡郑湾村督察时发现,该村贫困户何某某农户副档2017年有三个季度收入未填写未签名,帮扶措施只填写至2017年6月;驻郑湾村第一书记魏建国本人结对帮扶贫困户李某某,以及该村余某某等五户贫困户的农户副档第四季度收入均未填写,帮扶措施只填写至2017年10月。魏建国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在扶贫工作中作风漂浮,思想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2018年1月,魏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商城县吴河乡沈畈村村委委员、文书乐祥福开展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12月,督察组在商城县吴河乡沈畈村督察时发现,沈畈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档卡资料不完善、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村文书乐福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乐福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息县包信镇马庄村支委委员王少华、村文书姚新志违规上报贫困户问题。2014年,时任马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少华、村文书姚新志违规将村干部温某某、孙某某上报为贫困户。2017年12月,王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姚新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某某、孙某某的贫困户资格已经被取消。
4.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寺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方文忠克扣扶贫资金问题。2013年2月,方文忠以帮助危改户复印申请材料、冲洗照片、支付招待费、车费等名目,克扣三名危改户2012年危房改造补助款各1000元,共计3000元,并将克扣的3000元用于支付该村招待费。2018年2月,方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克扣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足额返还群众。(信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