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桐柏县产业集聚区邵庄村村委委员、治保主任、现金保管易怀同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桐柏县监察委员会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公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后、桐柏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的首例不采取留置措施即快查快结、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经调查:易怀同利用受政府委托负责邵庄村征地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青苗费等款项领取和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先后挪用邵庄村国家土地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青苗费19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严重违纪和挪用公款犯罪。
2018年4月10日,桐柏县纪委监察委受理群众举报后,鉴于村级“两委”换届在即,迅速组织第一审查调查室开展调查,仅用三天时间即完成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工作,不采取留置措施,实现了快查快结。案件审理部门、检察院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对审查调查的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是否规范等进行同步审核。4月16日,该案依法移送县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同时,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经桐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易怀同开除党籍处分。(南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