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纪委:三举措突破执纪瓶颈
2017-02-24 00:00 来源: 鼓楼区纪委

(通讯员 李昊轩)近年来,鼓楼区纪委始终坚持把执纪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考核细则、强化教育培训等举措不断补充人员力量,强化办案职能,使基层纪检组织的执纪质效有了明显提升。2016年以来,区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43件(次),立案26件,同比增长62.5%,党政纪处分27人,同比增长17.3%,处分乡科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9%。

建立协作机制,补充“人员力量”。为合理调配基层纪检组织监督执纪力量,按照“就近划片、协作整合”的原则,区纪委将全区35个区直单位、8个街道办事处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区纪委常委负责联系,区纪委机关成立两个纪检监察室,根据受理问题线索类型分别移交纪检监察室和协作区进行处置,为有效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打牢坚实基础。

完善考核细则,加足“办案动力”。建立联系基层办案制度,由区纪委常委分包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对执纪过程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进驻基层单位跟踪督办;制定《鼓楼区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监督执纪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将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提高至35%,年底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基层纪检干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纪检机构执纪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以《准则》、《条例》及出台的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开展纪检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活动。今年以来,开设“党纪条规知识培训”6期,1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开办“业务课堂”3期,由区纪委监察室主任精讲办案工作的各个步骤、环节,分析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抽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到区纪委案件、信访、审理等业务科室进行“上挂轮训”,在实际办案中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员的办案素质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