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台区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意见精神
2015-04-16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中央、省、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出台之后,开封市禹王台区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四大班子会、各党工委(党组)书记会等不同层面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精神,并积极谋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保障“两个责任”的落实。禹王台区结合本地实际和基层工作特点,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禹王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配套的“五项制度”(即:《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试行)》、《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制度(试行)》、《落实“两个责任”双报告制度(试行)》、《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试行)》、《落实“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制度(试行)》),从制度层面,有效保障“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二是创新考核机制,将落实“两个责任”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该区出台《禹王台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考核计分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 “三三四”百分考核机制,即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占30分,责任目标考核占30分,落实“两个责任”民意测评占40分。三是创新专项巡察工作机制,倒逼“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今年年初,禹王台区又及时出台了《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制度》,抽调17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干部,组成5个专项巡察小组,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以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首先对该区卫生、城建系统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南郊乡和五个办事处开展了专项巡察,通过专项巡察,倒逼“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夯实“两个责任”。为了确保该区“两个责任”及配套的 “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该区区委要求各党(工)委、党组、区直各单位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按要求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主体责任不虚化、不转嫁、不落空。区纪委和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对区委“五项制度”逐项细化分解,逐项对照检查,对履行不力、效果不好的部门和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管辖范围内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或者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一经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实,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今年第一季度,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起,查处违纪人员6人,追究主体责任4起4人,追究监督责任1起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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